依据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19条,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虑多元性,除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并就本身运作、营业型态及发展需求以拟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二大面向之标准:
1. 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2.专业知识与技能:专业背景(如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营销或科技)、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等。
董事会成员组成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1. 营运判断能力
2.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3. 经营管理能力
4. 危机处理能力
5. 产业知识
6. 国际市场观
7. 领导能力
8. 决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会由7位董事组成,包含3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比率为43%。
董事多元化政策之具体管理目标及达成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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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目标 |
达成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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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独立董事席次连续任期不逾3届 |
本公司三席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超过三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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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经理人之董事<董事席次1/3 |
本公司董事席次共七席,仅总经理兼任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未逾董事席次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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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兼任其他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或监察人不超过五家 |
三位独立董事均无此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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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具备多元背景及专业能力 |
董事具备不同专业背景:包含半导体产业、科技产业、计算机产业、金融产业、财务会计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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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席次2席 |
本公司未有持股5%以上之主要股东。 |
董事會多元化落實情形如下:
| 职称 | 性別 | 经营管理 | 领导决策 | 产业知识 | 财务会计 | |
| 宇全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凃俊光 | 董事长 | 男 | ||||
| 宇全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庄仁川 | 董事 | 男 | ||||
| 宇全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连建钦 | 董事 | 男 | ||||
| 谢承学 | 董事 | 男 | ||||
| 蒋南虹 | 独立董事 | 男 | ||||
| 蔡昆洲 | 独立董事 | 男 | ||||
| 刘奎毅 | 独立董事 | 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