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職責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除在董事會報告外,並每季或必要時向董事長及審計委員會報告,除會議進行溝通外,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亦隨時視需要直接相互聯繫與溝通,維持良好互動關係。內部稽核人員為專任人員,且具有國際內部稽核師資格,並完成申報內部稽核人員證書資料。
年度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之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以提供管理階層瞭解內部控制制度之實施情形及潛在可能缺失。
內部稽核每年督促內部各單位與子公司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再由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表,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內部稽核人員任免
內部稽核人員除符合金管會規定之適用資格外,每年依規定參加專業機構舉辦之持續進修,以確保其適任性。
內部稽核人員之考評,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員工績效管理辦法」定期考評,簽報至董事長核定,內部稽核人員之薪資報酬,示由董事長核定。